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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独家享有第11届全运会新媒体业务权利声明
央视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(以下简称“十一运会”)组织委员会授权,成为第十一届全运会官方互联网/移动平台转播机构,独家享有对十一运会赛事(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、闭幕式、比赛赛事以及由赛事衍生的各项活动)进行传播的新媒体业务权利。
本声明所指新媒体业务权利包括:
(1)网络业务权利,即通过互联网输送十一运会赛事的权利;
(2)移动业务权利,即使用任何无线通讯技术、通过移动设备传送十一运会赛事的权利。
除央视网以外,任何人(包括但不限于媒体、网站、公司、其他组织、个人)不得利用新媒体业务或类似方式对十一运会赛事进行传播。否则,央视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央视网
2009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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